收托服務
收托方式 |
本園以實施全日制教學為原則,收托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。每班招收幼生為實施融合適性教育之普通班。上下學須家長親自接送。 |
收托對象 |
設籍本市年滿二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。(本園、朴子、南田及東湳分班設二足歲專班各1班,其餘各分班設三至五足歲混齡班)。幼兒年齡之計算,以幼兒入幼兒園當學年度9月1日滿該歲數者;幼兒於前項日期尚未滿2歲,而於當學年度滿2歲時,尚有缺額之2歲專班,得予招收入園。 |
申請方式 |
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由家長或監護人向臺中市立豐原幼兒園各分班辦理登記。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,同時登記二園以上,經查證屬實,將逕予取消錄取資格,由備取者依序遞補。 |
登記資格及 |
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,非本國籍幼兒應繳驗護照與居留證正 (四)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: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。 (三)非設籍本市幼兒/非本國籍幼兒: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/護照與居留 |
招收順序 |
本園及各分班招收順序依下列各點順序辦理,餘額不足次一順序登記人數時,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: 一、第一階段: (一)實際招收學齡層為滿三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: 二、 第二階段: (二)二歲專班: |
其他注意事 項及規定 |
一、放棄原園直升之幼兒,若至其他幼兒園(分班)就讀,需重新登記,並參加抽 |